厚街镇一家鞋材厂将部分厂房租借给没有工商注册登记的鞋面厂。由于管理不规范,最终,自己却被送上被告席。 成都诚明堂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供:成都资质代理-成都企业资质代理-成都企业资质代理公司。联系电话:
原告是鞋面厂雇佣的工人,与鞋面厂产生劳动纠纷。劳动仲裁庭要求鞋材厂支付工人费用11507元,近日被法院强制执行。
2010年初,该鞋材厂将长期空置的三楼厂房租给了郑某。郑某经营一家没有工商注册登记的“鞋面厂”。他在租下厂房后,以鞋材厂的名义进行经营和管理,鞋材厂的负责人也没有反对。
大半年后,郑某与雇用的工人赵某发生劳动争议。赵某将该鞋材厂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庭,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理后,裁决鞋材厂需支付赵某各项费用11507元。
仲裁裁决后,鞋材厂负责人认为,该案是郑某经营的鞋面厂的债务,与自己无关,由厂长将仲裁裁决书放在郑某的办公台面,由郑某处理。
郑某认为,该裁决书不是裁决自己付款,与自己无关,未予理会。
鞋材厂和郑某两方都不予理会,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近日,法院对鞋材厂进行执行。鞋材厂负责人坚持赵某是鞋面厂的员工,不应由其支付执行款。后来,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,鞋材厂支付了执行款11507元。成都诚明堂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供:成都资质代理-成都企业资质代理-成都企业资质代理公司。联系电话:
厂房出租
要留个心眼
■法官提醒
承办本案的法官提醒,一些无证经营的工厂出于各种原因没有进行工商登记。有证经营厂如不注意将其经营场所出租给这些无证经营的工厂,任由其使用自己的字号,一旦发生纠纷,有证经营厂很难证明其与无证经营厂有各自独立的主体地位,往往会为无证经营厂的债务埋单。且两个厂之间往往只有内部协议,只在双方内部发生效力,一般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。发生纠纷后,有证经营厂往往又认为不关自己的事,消极应付,怠于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,其常常成为无证经营厂的替罪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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